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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

商業與自我,再來探討黃偉文〈沙〉


作者:李蕙蘭

  繼續上篇〈情歌、心聲、勵志,分析黃偉文《沙》的三個主題〉未完的話題。歌迷為什麼會有深層解讀?陳清僑在《情感的實踐 : 香港流行歌詞研究 》中提及,「費斯克(John  Kiske)曾在《瞭解普及文化》(1989)一書內提岀歌迷和普通聽眾在本質上是沒有分別的。歌迷是『過度的讀者』,比普通聽眾在該文化產品內閱讀更多的意義。相對來說,歌迷高度參予歌曲,認為該歌曲切身又能賦予他們力量。」歌迷能夠閱讀更多的意義,似乎是理所當然。為更了解費斯克對歌迷的看法,筆者花了點時間,去看他的著作《理解大眾文化》。

  費斯克(John Kiske)認為:「作為一個『迷』,就意味著對文本的投入是主動的、熱烈的。」歌迷之所以稱之為歌迷,是因為他們對歌手、歌曲是十分著迷,所以「文化迷具有生產力:他們的著迷行為激勵他們去生產自己的文本。」這也解釋了,為什麼何韻詩的歌迷會深入研究〈沙〉的主題。他們會把他們對歌手的理解、經歷,套入歌詞之中。2003年,何韻詩還未能擠身成為一線歌手,其音樂事途浮浮沉沉。作為喜歡何韻詩的歌迷,他們一看到〈沙〉的歌詞,便會聯想起何韻詩。再想起黃偉文與何韻詩的關係密切,〈沙〉能寫出何韻詩的心聲,也不足為奇吧?費斯克(John Kiske)亦認為:「有時候,這種『迷』的生產力甚至可以擴展至更大的範圍,生產出的文本足以與原初文本相匹敵,或者對其加以拓展,甚至於徹底重寫。」的確,歌迷對兩個對〈沙〉的解讀,足以與原初文本(情歌)相匹敵。但畢竟〈沙〉過於慘情,商業成分過重,所以歌迷的解讀,仍未能挑戰這最具權威的說法。

  〈沙〉有一個商業主題(愛情,情歌),又有兩個言志的主題(等待知音、不要自卑)。我們該如何界定主題?商業與自我會否互相排斥?筆者認為,上述三種解讀,不是非此即彼。商業與自我是可以並存的。無可否認,愛情是〈沙〉最為明顯的主題。因為何韻詩需要迎合香港樂壇的大環境和唱片公司的要求。梁秉鈞在《香港的流行文化》如此說道:「若果是歌星當紅,他的發言權就會大……這完全是商業社會運作產生出來的結果。」不當紅,就沒有話語權力。2003年的何韻詩還未走紅,雖有少許成就,但仍不足以與唱片公司力爭。由於「香港流行曲有九成都配以情歌歌詞。」、「粤語流行歌曲既是商品,在題材方面當然盡可能做到八面玲瓏,面面討好;所以,愛情永遠是粤語流行歌曲中最吃香的題材……」所以,何韻詩和黃偉文只可以跟隨流行音樂的趨勢,把〈沙〉寫成一首情歌,包裝成一項商品。希望透過〈沙〉的曲詞引發聽眾的情感。消費音樂的本質就是消費情感。

  在商業化的香港,自我能否存在?在兼顧市場價值的同時,又能以作品表現自我感受?雖然個人創作,很多時候都會因為不符合商業利益,而被禁止。但筆者認為,自我是可以存在。何韻詩「經常強調當中不少歌詞能代表她真實的自我,或能準確寫出其個人情感,而不僅是流行工業生產下的泛泛情歌」。「真」,是吸引歌迷的一種手段。陳銘匡指出,歌迷會覺得「歌詞真的代表了歌手本人,而歌手又投入自己的感情去唱,所以特別感動。因而得得歌迷的支持」。唱片公司正可以藉這種真實性製造話題和可消費性。何韻詩能夠成為一名獨當一面的歌手,不就是因為她有獨特的個人風格嗎?她的歌,都不時流露出個人心聲。何韻詩的成功,不是正好證明,自我可以與商業並存?

  筆者認為,〈沙〉的成功之處,是在於它於自我和商業之間作出平衡。如果沒有自我的存在,〈沙〉只會是一首毫無特色的情歌。

參考書目:
1. 陳清僑:《情感的實踐 : 香港流行歌詞研究 》,香港:牛津大學出版社,1997年。
2. 約翰.費斯克(John Fiske)著,王曉玨、宋偉杰譯:《理解大眾文化》,北京:中央編譯,2001年。
3. 梁秉鈞:《香港的流行文化》,香港書店有限公司:三聯,1993。
4. 黃志華:《粤語流行曲四十年》,香港:三聯書店有限公司,1990年。

參考網頁:
陳銘匡:〈流行曲歌詞與性/別身份的呈現 - 從楊千嬅與何韻詩的歌曲說起〉
http://www.ln.edu.hk/cultural/mcs/materials/Sym%202007/2_P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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